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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济源市中小学幼儿园培训师培育对象研修班的通知
2019-06-23 11:20:11   来源:   本站编辑:lipeng 评论:0 点击:

根据《2019年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的通知》安排,定于8月份举办济源市中小学幼儿园培训师培育对象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根据《2019年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的通知》安排,定于8月份举办济源市中小学幼儿园培训师培育对象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8月6日-8月17日

二、培训对象

济源市中小学幼儿园培训师培育对象(见附件2)

三、培训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

四、培训内容(见附件1)

五、培训要求

1.各参训学员收集整理自己在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1-3个,于培训前电子文稿发送至进修学校干训中心,由干训中心统一归类汇总,呈报浙师大培训中心,以便相关专家给予指导。同时,各学员根据专题分别准备自己在相关方面的具体做法和心得体会,以便与专家交流和完善,结业式前选出代表展示成果。

2.培训报到时携带一张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用以制作结业证书。同时,携带好身份证等必要的证件、物品。

3.本次培训实行小组负责制。所有学员按要求分成组。组长具体负责本组成员的学习组织、研讨交流、考勤等事宜。学习期间的所有活动要集体行动,小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成员,并每天将小组学习情况进行提交班委会,班委会每两天组织一次小组会议,进行学习、纪律情况反馈;按照分组,轮流制作活动简报汇报宣传本次培训班的每天学习生活情况。

4.学员在参训期间,要严格服从组织安排,全程按照培训作息时间表进行作息,学习期间所有学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不饮酒,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需经带队领导批准后方能离班,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所有学员要按时按照规定要求签到,参加研讨交流,并提交考核作业;上课期间保证会场安静,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保证良好学习秩序。

5.所有参训学员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党员干部八项规定要求和培训院校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根据党员干部相关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学习期间,未经带队领导允许,不得擅自外出。班主任每天公布学员的学习、考勤情况。

6.培训结束,每位参训学员要在本单位开展一次学习收获专题汇报,并将活动的相关资料(专题内容、ppt课件、照片)加盖公章交进修学校干训处。

7.参训学员自行购买往返车票,于8月6日自行报到。报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畅达街167号,俏江南酒店骆家塘店,总台电话:0579 -82139666联系人:蒋女士,手机号码13957988317。项目班主任:王群丽 15888989818,建议8月6日订购G870(8:31)洛阳龙门-金华南,8月17日订购G1882(7:18)金华南-洛阳龙门。另请于8月1日前将所购车票车次时间报送进修学校办公室或在微信群中报送给郑老师,联系电话13507679729。

六、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由市教育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原文链接:http://www.jiyuan.gov.cn/depzwgk/sjyj/zcxx/gfxwj/201906/t20190618_557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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